肯亞案中,中國堅持一定要把45名涉及
詐欺的台灣人押過去。
先不論主權問題,有不少輿論認為,
因為台灣的法律對於「詐欺犯」的刑責太輕,
導致詐欺犯在台灣能夠橫行無阻,就算不小心被抓了,
最後好像也是「不痛不癢」.
我覺得很奇怪,為何要替這些犯罪者關說,
不管誰做錯事就要處罰,就算不是騙台灣人,
騙別國的也不對,台灣人詐騙台灣人也就恨之入骨,
相對,人家大陸人想要保護他們的國民也沒錯呀!
誰叫台灣的犯罪者,給人家詐騙那麼多錢,
還讓人家家破人亡.自殺一堆.
我們法律真的畔的很輕耶!
讓犯罪者一再犯罪!
我真的不太能接受幫這些惡人關說.
台灣的法律判的真的太過輕了,
人家祖國強大的,才會看不過去,
說台灣老是判太輕,或無罪釋放,
又一直反覆的殘害他們國的百姓...
他們才想要自己搶人硬起來執法.........
SO我國台灣應該是ALL立委要馬上修法改重罰!!!